
 |
 |
承 包 工 程 范 围
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:
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:
(1)40层及以下、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;
(2)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;
(3)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。
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(暂定):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:
1. 城市道路工程(不含快速路);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;公共广场工程;
2. 2万吨/日及以下给水厂;1万吨/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;1立方米/秒及以下给水、污水泵站;5立方米/秒及以下雨水泵站;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;直径1.5米以内污水管道);
3. 总贮存容积5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(站);供气规模5万立方米/日燃气工程;2公斤/平方厘米及以下中压、低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;直径0.2米以内热力管道;
4. 生活垃圾转运站。
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(暂定):
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、室外装修装饰工程(建筑幕墙工程除外)的施工。
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(暂定):
担投资额8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工业和公共、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、线路、管道的安装,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、安装。
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(暂定):
可承担直径1.4米及以下混凝土混凝土管道和直径150毫米及以下其他管道工程;50米及以下管道穿、跨越工程;1万立方米及以下储罐制作、安装工程。
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(暂定):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15万立方米及以下的土石方工程的施工。
|
|
|
|